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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十六期巡讲支教团在山南市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24-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最高检第十六期巡讲支教团(公益诉讼检察专题)在山南市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24年7月19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高检第十六期巡讲支教团(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联合西藏自治区院、山南市院、乃东区院、琼结县院、桑日县院政治部和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在山南市院四级联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党日活动由巡讲团团长、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同志主持。


宁中平

巡讲团成员、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宁中平同志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关情况。随后,参会人员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分享了心得体会。


王燕

巡讲团成员、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燕同志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举旗定向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要与正在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数字检察的优势,积极推动西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侯小欣

巡讲团成员、广东省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侯小欣同志谈道:“应勇检察长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要结合广东检察工作实际,以小切口体现大作为,围绕‘三性’抓好贯彻落实。”


李志强

巡讲团成员、江苏省扬州市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志强同志谈道:“检察公益诉讼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白兵利

西藏自治区院政治部副主任

白兵利同志表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一直是关键词,要结合新时代改革开放部署、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法治工作和检察工作,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匡凌

西藏自治区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匡凌同志认为:“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依法保障民生福祉,把公益诉讼的落脚点放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上。”


张拼博

“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

张拼博同志谈道:“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思想上受到洗礼,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我将更加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拉珍

山南市院政治部副主任

拉珍同志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我将继续学习、深入思考、积极实践,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张丁阳

山南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湖南省检察机关援藏干部)

张丁阳同志谈道:“要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在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彰显自己的价值。”


白玛康卓

桑日县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白玛康卓同志认为:“公益诉讼还有很多短板弱项,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胜任新时代履职需要。四是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检务公开,在办案中坚持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洛桑西绕

乃东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洛桑西绕同志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林海燕

琼结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海燕同志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厚植为民情怀,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


邱景辉

巡讲团团长、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

邱景辉副厅长在小结发言中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是一项实践先行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七个聚焦”,结合民族边疆地区工作实际,用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方法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把巡讲支教的成果转化应用好,共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动力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