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扩大)会
时间:2024-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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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主持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在家院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最高检办公厅通报(第8期)》《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年-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山南市本季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二期)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好“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要明确具体要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检务管理,规范检务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机关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在管理上强内控,在运行上促规范、在监督上严纪律,要将厉行节约和基层减负有效结合,坚决纠治“脚尖”“指尖”“笔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山南检察事业新篇章。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抓好学习,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支部各部门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热潮,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要在推进专项上下功夫,更好服务山南社会发展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山南社会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集合点和着力点,纵深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山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要在抓好“三个管理”上下功夫,更好地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深刻领会“三个管理”的主旨要义和丰富内涵,结合业务条线职能,深入探索符合山南检察实际的实践路径;要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切实做到“三个管理”有机统一。会上,刘发林等5名同志分别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