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文件精神,于5月7日至5月12日开展了为期六天、行程500余公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活动。
专项活动中,该院格桑加措副检察长带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监督小组全体干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县人社局到本县辖区内的边巴乡、洛扎镇等三乡两镇以及村居委会和个别农户家庭展开了逐级排查监督工作。
经调研,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用账户管理方面,能做到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收缴下发养老保险基金时的票据、账单、帐表较为完善、清晰。经检查有个别乡镇政府对养老金收缴工作重视程度还不足,乡镇政府无人参与监督收缴工作。对此,该院及时提出口头建议。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群众自我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老有所依”、“养老不犯愁”等美好生活有着更高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