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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刚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帮扶孤儿彰显检察情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申请人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扶贫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山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刚亲手将9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刘志刚检察长拉着申请人手说,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能让一个贫困户冻着、饿着。检察机关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助力精准脱贫。同时,叮嘱申请人要好好学习,为社会、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市检察院控申处要注重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有效衔接,落实司法救助
回访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申请人在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今年,市检察院侦监一处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仁某遇害后,两个女儿成为孤儿,孩子生活陷入困境,学习也难以为继。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市院侦监一处及时将该情况告知市院控申处,市院控申处在初步审查该案情况后,认为该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需要提供的详细材料。7月份,经外地读大学的藏族女孩旦某的委托,乃东区检察院、乃东区中学驻昌珠镇茶如村工作队来到市院控申处,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了一份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面对这种特殊案件情况,市检察院控申处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申请人所在社区、驻村工作队及所在镇扶贫部门,核实到申请人父亲、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相继去世,母亲在今年3月份遇害后,二人现无任何生活来源。姐姐旦某现就读于大学二年级,各项学习生活费用较大,妹妹次某就读于小学六年级,生活起居都由其姨妈一家照顾。现旦某姐妹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案发至今未受到过任何司法救助。同时,在市院侦监一处承办检察官的积极帮助下,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困难,无赔偿能力。承办检察官核实后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相关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司法救助资金。
       司法救助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社会弱势群体带来了保障,为未来点燃了希望,是检察机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刘志刚检察长说,要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继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温度,帮助刑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走出生活困境,不能让一个贫困当事人饿肚子,要让每个孩子都能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