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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山南市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4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山南市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区检院党组成员、巡视员、第一巡察组组长赤列晋美出席会议并讲话。山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刚作表态发言。山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扎桑主持会议。区检院检务督察部(巡察办)主任黄中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调研员达瓦占堆出席会议。 

会上,黄中华宣读了区检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一方面对山南市院党组及市院检察文化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受援等亮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另一方面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区党委、高检院和区检院党组重要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察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

 

赤列晋美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作了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要做到提升站位、高度自觉,一是要抓好组织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要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清单,明确逐项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主责部门、协同部门、主责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要抓好整改落实。对待巡察反馈的意见决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刘志刚对区检院党组第一巡察组认真负责、担当作为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表态发言: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本院党组坚决照单全收,不存异意,坚决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量化整改措施不走形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山南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副县级检察员和全体检察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区)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