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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不幸家庭的新希望--山南市检察机关真情开展司法救助暖人心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20201020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将1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给受害者家属,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2019218日晚,救助金申请人阿某某、白某某的母亲古某某在家中被其前夫坚某某杀害。被害人是救助申请人家庭唯一劳动力和主要收入来源,案发后被害者的两个未成年女孩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其户口在外公次某某的户口本上,并与外公外婆一同生活。本案监护人次某某和老伴均系农民,两位老人年过七旬,身体状况不是太好,系洛扎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短短的10天内到洛扎县扶贫办、村委会和被害人家庭等认真核实案情和双方当事人家庭情况,并做出救助决定。为办好此案,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刚多次走访被害人家庭,亲切地询问受害者家属生活上的困难,鼓励他们振作起来,积极面对生活,要求两级院检察官和居委会负责人持续关注这个不幸的家庭,帮助他们尽早走出生活的困难,同时积极与当地财政局、政法委申请协调救助资金,尽快落实救助资金。

 

20201020日上午,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白玛曲珍,分管控申处副县级检察员扎西旺堆,洛扎县院检察长罗布次仁,洛扎县政府代表,洛扎镇代表,洛扎县洛扎镇贡祖村村委会主任等领导出席。扎西旺堆同志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刘志刚检察长亲手将18万元的救助金交到了受害者家属次某某和阿某某的手上,两位受害者家属接过救助金后热泪盈眶,内心的激动与感激无以言表。申请人代表、居委会主任分别为山南市检察院、控申处送上了锦旗,激动地说:检察院不仅维护公平和正义,还关心贫困群众的疾苦,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市检察院领导的关怀!

 

刘志刚检察长在仪式上作了讲话,他指出,司法救助彰显出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性化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执法为民宗旨,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公平公正处理好案件的同时,体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希望申请人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忘记过去,重新好好生活,希望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救助金的监管力度,帮助被害人亲属早日脱贫。

国家司法救助就像及时雨”“雪中炭,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关怀与温暖。在今后的工作中,山南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和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注重司法救助对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