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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第四督导检察组一行赴山南市检察院督导检察工作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督导检察组组长邓建钢同志一行莅临山南市检察院督导检察刑罚执行工作。山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发林高度重视,亲临会场。各县(区)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检院第四督导检察组组长邓建钢同志反馈了本次督导情况,直面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指出了山南市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的短板。督导组副组长、来自江苏省张家港市院的援藏干部王志、山东省潍坊市城郊院的援藏干部巩传华分别就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方略、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方略在会上进行了分享交流。课程深入浅出,并结合分析数据以及实际案例阐明监督要义,具备很强的实务性和指导性。

刘发林同志指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山南检察机关要围绕加强人权保障、强化司法活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水平。

刘发林同志强调,一要着力提升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职能作用。要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转变监督观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得到正确执行。

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要加强对刑罚执行各个刑种、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把好“入口关”,完善制度,规范刑罚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限、方式、程序、内容和效果,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三要扎实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要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及看守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事项通报、案件移送等信息互通机制,将监督对象、执法环节、监管场所纳入监督范围,增强执法、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要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有效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要加强刑罚执行队伍自身建设,以区检院督导检察组莅临山南督导工作为契机,学习内地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刑罚执行检察干警发现、监督、纠正、查处刑罚执行中违法犯罪的能力,推动山南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