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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山南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2日上午,“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山南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市公安局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晓,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次仁央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及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次仁央宗主持。

 

 

仪式上,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宗昌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共同揭牌,并分别做了讲话。

 

刘宗昌副市长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扎西平措委托,结合山南公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指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以建立协作机制为契机,切实加强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质效,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健全完善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和公检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多发性案件的证据标准,细化办案流程,强化流程管控,切实把执法规范化要求落实落细,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实效;要站在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检察工作的政治高度,切实掌握好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具体要求,当好参谋助手和具体实践者。

 

刘发林检察长指出,要实现公安机关自身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双向配合机制,促进案件依法公平公正办理;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工作,在协作配合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侦查监督职责。希望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两家共同把关、共同抗压、共同提升,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有效举措。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动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优化监督质量,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推动实现侦查办案、检察监督质效稳步提升,构建检警双向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为推动实现法治山南建设走在全区前列贡献公安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