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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审查案
时间:2025-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山南市扎囊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全市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审查案。罪犯此前因暂予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扎囊县检察院发现其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主动履职、快速响应,立即启动收监执行监督审查工作,确保刑罚执行不打折扣。





基础案情与监督动因




社区矫正对象巴某因犯强奸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因怀孕、哺乳期法定情形,依法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社区矫正管理。鉴于巴某犯罪性质恶劣,为严防脱管漏管,确保矫正效果,检察机关主动将其列为重点检察监督对象,通过常态化沟通、动态化跟踪,精准掌握其日常管理情况与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节点。同时检察机关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暂予监外执行办法》规定,细化监督举措、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定期实地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全程拧紧监督“螺丝”,切实维护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与社会安全稳定。当巴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除且剩余刑期未服满,已完全符合法定收监执行条件,督促执行机关遂依法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检察履职实践与监督闪光点




为确保收监执行活动全程严格依法、规范有序,检察机关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核心职责。


做实事前审查,夯实监督底座。执行机关相关通报送达后,检察机关迅速调阅罪犯巴某的判决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社区矫正档案等关键材料,以收监执行条件是否合法、提请程序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否完备为审查重点,逐项核查、细致把关。审查结果确认,执行机关提请收监执行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法律适用精准无误,为后续现场监督筑牢坚实法律根基。


直击现场监督,确保执行规范。罪犯巴某收监执行当日,检察机关派员全程开展现场监督,监督焦点涵盖执行人员身份核验、法律文书齐全性检查、执行程序法律符合性审查,同步关注罪犯权利义务告知落实情况、执行行为合法性及罪犯身心状态。此次收监执行现场,执行人员严格依法履职、执法文明规范,被执行人情绪稳定且积极配合,无任何意外情况发生。检察官对监督各关键环节,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主体、执行过程及现场细节均作客观详实记录。


事后跟踪问效,拧紧监督闭环。收监执行行动后,检察机关迅速联动执行机关及看守所等收押单位,持续跟踪罪犯巴某收押到位情况,以全流程跟踪确保罪犯巴某收监执行决定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坚决杜绝送而不收程序脱节”等问题出现。




典型价值与监督实效




本案是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保障刑罚执行变更环节严谨规范、依法运行的典型案例,其典型引领意义与工作成效具体如下:


凸显刑罚执行刚性与权威性。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消除的罪犯,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及时监督启动收监程序,有力维护国家刑罚执行刚性权威,坚决防范“以保代刑”“一保到底”问题,向社会清晰传递“刑罚必执行”的明确信号,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彰显检察监督主动性与精准性。检察机关打破“被动受理”局限,转向“主动监督”,构建“事前审查把关、事中现场监督、事后跟踪问效的全链条监督模式,将监督贯穿收监执行全过程既保证监督深度,又提升监督实效。同时,通过精准聚焦监督重点、严格把控法定程序,有效促进执行活动规范运行。


规范了收监执行的工作流程本次监督活动,不仅检验了个案执行的合法性,也强化了收监执行工作流程的实践规范。依托检察监督,执行各环节的标准得到细化、要求更加明确,为同类案件的规范办理提供了参照样本。


提升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能。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精湛法律素养与严谨务实工作作风,更是其以实际行动提升监督能力、强化监督效果的鲜活实践。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后续工作推进方向




以本案监督成效为起点,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暂予监外执行办法》等法规,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等各类刑罚执行变更活动的监督力度不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机制,紧盯关键环节筑牢司法腐败防线,保障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