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砻检谈【2025年第10期】贡嘎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深化法律适用共识,协同提升帮信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6-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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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统一公检执法司法尺度,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流程,12月25日,贡嘎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10期“雅砻检谈”业务沙龙会,公安、检察办案骨干同堂学习、共商对策。
活动中,双方围绕《解释》核心要点展开研讨,重点解读了“明知”的综合判断标准、“情节严重”的量化规则,以及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限区分,进一步明确了以“行为发生时间、行为对象”为核心的定性思路。围绕提前介入工作,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双方建立了案件信息实时共享、重大争议即时会商制度,横向打通了公检沟通壁垒,纵向规范了请示报告流程,切实保障介入意见落地见效。针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带案讨论的具体情形,检察官就电子数据、资金流向等核心证据的固定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标准。针对农牧民危险驾驶三轮车案件,双方形成了结合行为人认知水平、车辆属性、行驶场景及当地交通习惯,综合认定其主观明知的共识。
本次沙龙实现了在司法解释适用、案件定性、提前介入流程等方面的统一认识。下一步,公检双方将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编制办案指引,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升帮信案件办理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公职人员队伍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