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重要调整,明确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可以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改变了以往该年龄段一概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做法,这向社会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年龄不再是违法的“挡箭牌”,低龄更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面对新法施行后的首次实践检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市检察院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同时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办案与帮教深度融合,避免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案件办理出现“一罚了之”而非“罚教结合”的困境。
为及时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市检察院干警走进拘留所,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审视自身行为,深刻理解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行政拘留是对你的严厉警示,若再不迷途知返,下一步就会陷入囹圄,毁掉自己的一生”,“你以为年纪小,法律就奈何不了你?”检察官的叩问,让几名少年意识到:曾经被误读为“保护”的年龄条款,实则划下的是行为红线。以案释法、以情动人,这场在高墙内进行的法治教育,让孩子们明白——年龄从来不是违法成本的计算器,每一次挥拳,都要亲手为后果买单。
市检察院同步指导乃东区、错那(市)检察院,围绕涉案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案件开展全流程监督帮教。一是启动拘留必要性审查,精准区分惩戒与教育的边界;二是做实执行监督,杜绝“拘而不管”;三是依法启动违法记录封存,为迷途知返留足出路。从立案到执行,从教育到封存,山南检察机关以“一案七跟进”的细致,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了每一处末梢。我们始终坚持:保护不是包庇,严管即是厚爱。只有让法治的警钟在少年心中敲响,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守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切勿因一时冲动,给自己的人生留下违法污点。青春容错,但绝不纵错。山南检察机关将始终以温情不纵容、严管不失爱的立场,守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第一道关口,让每一名一时迷途的孩子,都能在法治的规训与守护中,重拾方向、向阳而生。
对未成年人:法律的红线不会因年龄而模糊,司法的天平不会因稚气而倾斜。年龄,从来不是、也永远不会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对家长:务必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关注孩子的夜间活动轨迹和社交圈子,及时发现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倾向。
对广大群众:当遭遇不法侵害时,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