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山南市检察院反映泽当城区及昌珠镇区存在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户外灯箱(灯桥)损坏无人修理等现象。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立即开展工作,对市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多次到山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国策环保公司(托管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经我院决定向山南地区城建局作出督促履职的口头建议。
山南地区城建局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在接到建议后,对城镇环境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立即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会议商讨、研究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方案,并针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运采取有效措施。
在清运生活垃圾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使1187余家单位知晓环境卫生知识,并签订责任书,以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二是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每日巡查,推进了“普扫四次、全天候保洁”制度;三是建立“环卫一线”微信群平台,将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国策人员并发布相关整改情况,确保了执法透明;四是从桑日借用设备对垃圾及时清运和覆土,以防止二次污染;五是加强监督并完善垃圾场的工艺流程、工序,缩小作业面。
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一是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实行渣土运输缴付保证金,执行一个工程一份责任书,一车建筑垃圾一张回执单的管理办法;二是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三是积极组织托管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四是对部分难以经常巡查的地段设置网围栏,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通过检察监督手段,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