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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普法【第十三期】购房后是否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
时间:2024-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检君,我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一直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我是否取得了此房屋的所有权?

没有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扎西毕业工作几年后,准备在拉萨购买一套房子,在向亲戚朋友筹集资金后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扎西交付了全部房款,从该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拿到了房屋钥匙并装修入住,但是一直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那么扎西是否取得了此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示例中尽管扎西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价款并且还装修入住了,但只要没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扎西就没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