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月2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通报暨2025年工作部署会议。山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宗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卓玛央宗、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黄政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布次仁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检警双方总结通报了2024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双方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24年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刘发林指出,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落实。审判机关、市委政法委代表应邀列席会议,是法律共同体的具象化。他强调,一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和思维,努力实现监督与协作深度融合。通过同堂培训、“雅砻检谈”、专题研讨等形式,更新检警双方执法司法理念,提升业务水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及时、有效、同向的高质效引导案件办理。二要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依法监督,提高监督的刚性与合理性,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供依据和规范,既保证重大案件、事项、规则的严肃性、权威性,又保证侦协办在日常履职中应有的灵活性、高效性,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的证据收集、审查模式,重证据收集的程序性、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强化办案协作,让人民群众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四要加强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促进精准监督。对于案件办理进展、补证进度等均应及时沟通反馈,做到信息透明、共享,共同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五是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质效。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依法延伸检察职能,为有效遏制同类案件发生提供检察保障,助力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刘宗昌指出,侦监协作意见实施以来,山南检警双方扎实推进,积极探索,同向发力。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为公安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参与不干预, 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表示赞同,为进一步深化检警双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检警协作各项工作有机统一。要持续推进检警监督协作,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指控体系,确保侦查和公诉程序符合审判程序的法定标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侦协办平台作用。要构建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及时性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防止“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严格依法办案。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全力推动侦监协作配合工作提质增效。要围绕检警业务需求,统一司法理念、执法尺度、司法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证据、执法程序等方面深入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公安案件评查和专项问题整治,倒逼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四是统一执法理念,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要构建“携手不甩手,斗技不斗气,搭台不拆台”的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