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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3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8月26日,市委巡察组对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态度坚决抓好整改。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举措。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制定方案、亲自督办落实。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紧整改责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行见效、走深走实。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1次,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2次,开展个别谈心谈话1次、集体谈心谈话2次。
(二)拧紧责任链条,精准发力推动整改。市检察院及时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时限,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纳入总体计划,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3次,开展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9次,有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三)紧盯问题清单,严苛标准对账销号。市检察院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融入日常,一项一项拉单子,一条一条定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既要按时完成,更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转换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新建了管长远的制度4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能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内,反馈的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2个,整改率为97%。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党委重要部署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交流研讨会“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党组集中学习10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交流研讨11次;各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7次,交流研讨115人次,撰写对照检查、心得体会120余篇,党组织书记讲党课8次。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应勇检察长在西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贯彻落实好“四下基层”制度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下访巡访工作实施办法》,主要领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民生难点热点问题赴基层开展调研12次,形成综合调研报告1份,形成论文1篇。
3.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58次。
4.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措施》,实行“月报告、季通报”“提示单”等制度,规范“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甄别,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巡察反馈以来,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纪律作风暨“三个规定”专题讲座1次,选派15名督察人员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培训。
5.认真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一是积极推动办案团队专业化运行,建立《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团队运行考核办法》,有效发挥办案团队“强引领、定方向”的作用,推动“一线办案+带教培训”模式,确保每一起案件定性准确、证据充分,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2件58人。二是扎实开展检察业务同堂培训,充分借助“雅砻检谈”和“一站式帮带”业务平台,邀请三省援藏干部授课,邀请政协、人大、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代表对案件的难点、堵点、疑点、经验等展开座谈交流,有效促进执法司法理论。巡察反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雅砻检谈”业务沙龙活动26次,“一站式帮带”深入基层实地指导办案、评查案件14次,视频授课4次,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线索互移,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三是积极探索案件线索渠道,加强与执法部门沟通协作,会签《关于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山南市边境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雅鲁藏布江(山南段)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机制,通过部门互联互通,消除各单位间信息鸿沟,持续增强检察监督效能。四是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亚洲水塔保护”“乐游西藏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项活动,积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与做法,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五是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部署应用和本地大数据模型开发,建成“派驻看守所检察室AI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国家司法救助监督模型”“智慧案管系统”“山检融媒体大数据平台”等大数据监督模型。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挖掘案件线索,在公益诉讼、刑事执行、司法救助等领域监督成案21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6次,开展个别廉政谈话、集体廉政谈话6次。
2.自觉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区党委、市委和区检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15人次,加强对分管领域监督管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
3.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效果明显。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典型案例23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机贯通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巡察反馈以来,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案例通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9次,滚动播放“三个规定”“作风十条”宣传视频、宣传标语,对新提拔人员、新入职人员、新转岗人员、重点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2次。
4.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督察督办工作台账,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二是严格执行精文减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坚持发短文、少发文。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结构比”“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让检察人员不被数据所困、不被考核所累,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5.强化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项目的优质完成以服务检察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料台账》,对所有采购项目和基建项目资料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完成项目归档,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
6.聚焦服务民生办实事。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驻村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掌握驻村工作困难。二是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制作强基惠民资金使用流程图,规范强基惠民资金使用程序,及时解决为民办实事资金。三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载体作用,积极与加查县驻村办和乡村振兴局对接,细化结对帮扶方案,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了解村集体、个人对村居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和期盼,切实做到“扶智”和“扶志”,确保结对帮扶政策全面落实。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开展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支委成员带头开展整改工作,并按照标准要求建成第三党支部活动室。三是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及时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公文审核办法》,加强对交流研讨材料的审核把关和公文起草、审核环节责任意识,规范发文流程。四是严格执行《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认真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制定政工人事部门月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工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新政策、新要求、新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全面、科学、可量化的考察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考察程序,持续完善优化任职流程与标准,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和选人用人标准,积极主动了解试用期干部和临聘人员情况,确保用人程序规范。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新官理旧账”,系统梳理上一轮巡察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把抓好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党组书记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紧盯时间节点、整改进度、漏项缺项,坚持责任不落实不过关、措施不到位不过关、成效不明显不过关。
2.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市检察院党组着力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决克服“交卷”和“过关”,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做到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公车管理办法(试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管长远机制,严格监督制度的执行力,以巡促改促治成效明显,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为山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局势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更大功夫,捍卫“两个确立”,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检察一体化为指导,构建一体协作,一体推进,一体监督,一体共赢,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由市检察院整改办、作风办、检务督察部联合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做到不松劲、不减压,力争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紧跟不放松,打好持久战。
(三)坚决树牢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加强管理,强化约束,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引导检察人员把精力聚焦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上来。
(四)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预防为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该立的重新立,该破的坚决破,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发力“后半篇”,确保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以上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3月15日;联系电话:0893-7837738;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康桑路3号;电子信箱:875659545@qq.com。


中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