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凌在市检察院、贡嘎县检察院和扎囊县检察院开展了督办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案件评查、会商研判等方式,全面督办“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砂石矿资源保护案件办理、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备监督、国有财产保护等工作,并就办案质效提升、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匡凌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好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相结合,实现各办案领域平衡协调健康发展。二要切实提升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压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主体责任。对标最高检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会的部署要求,以高质效办案服务本地社会发展大局。三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工作。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从“个案监督”向“系统治理”深化,集中力量办理有影响力、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效案件。四要抓实“三个管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优势。强化重点案件的挂牌督办、对下交办等机制作用,加大办案督导指导力度。
此次督办指导为山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精准把脉和方向指引。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专项监督、突出办案质效、强化协同共治,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山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