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聘用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共招录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从事检察机关财务会计等工作。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西藏生源和非西藏生源为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具有在高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6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原因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01123-20201127,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网址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shannan.jcy.gov.cn

(三)报名程序

浏览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入公示公告窗口下载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如有造假行为,在考试任意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时间:20201123-20201127,地点: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008办公室。相关资料:《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照片为JPG格式)。如不能现场报名的,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QQ2244088124信箱。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1127日下午上班时间到山南市检察院政治部1007领取准考证。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128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28  9:30-11:30

计算机能力测验:1128  16:30-17:30

2.笔试地点: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3.笔试内容:测试检察机关聘用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政治、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4.笔试成绩查询:113018:00前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分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129上午1000

4.面试地点: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5.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和盖章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6.面试时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成绩计算及公布

1.核算方式: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70%+计算机能力测验成绩×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3.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121018:00之前在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排名。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九、考察政审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考生在考察前须填写《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编外聘用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人员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在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十二、薪酬待遇

1.月薪为 5000元;

2.按照要求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3.单位提供就餐、住宿和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4.在单位服务期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假期30天。

十三、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释。

4.咨询电话:0893-7837806(兼传真)  13908931706

举报监督电话:0893-7837738

 

附件:1.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

3.  岗位信息表。

 

特别提示

请报考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西藏健康码信息登记;认真填写联系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电话无误,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后果自负。